是为了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高校丰富的人才和教育资源,是军队优质兵员的战略储备基地,军地各级切实把征集优秀大学生作为人才强国、人才兴军战略的基础工程来推进,千方百计创造良好条件,实施有力的政策引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把一批又一批优秀大学生输送到部队,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优质兵员保证。
一、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既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好事。 大学生走入军营,能够改善部队士兵队伍的素质结构,为军队信息化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经过军队这个“大学校”、“大熔炉”的培养教育,能吃苦、有特长、守纪律,必将在地方各行各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 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三、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 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部队是一所大熔炉、大学校,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大舞台。2001年以来,成千上万大学生携笔从戎,在部队建功立业,有的成长为部队的带兵骨干, 成为共和国军官,还有的退役后,不改 军人本色,展示军人风采,成为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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