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如果你采取的是按揭贷款购房的话,应该是你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同时,付清首付,比如你在售楼处签合同的同时,就去银行把首付转入开发商账户中,至于这个先后顺序,并不是很严格,你也可以先转钱再签合同,也可以先签合同再转钱,但一般都是在同一天进行的,这个无所谓的。 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是不是上述的发生在同一时间内,还是说开发商要求你先付首付,然后等通知几天后再来签合同,如果是前者,无所谓的,他们的财务人员会带着你去银行交钱,他收了钱总不可能不给你签合同的,不然他的账面就无法平衡;如果是后者,现在很少发生,你可以拒绝,反正你已经签了认购协议书,他也不敢再卖给别人,不然你可以去房管局告他,现在国家对违规售房抓的很严。
追问非常谢谢您的回答!我是在签认购协议的同时交的首付,票据齐全。我很奇怪房产局网站的楼盘表上竟然标注我买的那套房已期房签约,这是怎么回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