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说法,这个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一般你去修理厂修车,修理厂会提供一个报价单,保险公司呢自己也会根据自己核定的价格有一个定损单,如果修理厂的报价单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价格一样的话,那就没有差价了,意思也就是不用你承担任何费用了。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很少,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差价,这部分费用就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了!其次,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可以以协商的方式避免的,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在4S店维修的时候才会出现的,外面的二类,三类修理厂基本上都是保险公司定多钱,他们就认多钱。保险公司的定价一般都是够修理费的,如果修理厂报的价格特别高,而保险公司的定价又特别低,那么这就出现了所谓的这种情况了(在没有配件更换区别的情况下)!最后,还有一部分差价是在你更换配件以后剩下的旧配件的价格,保险公司会对旧配件的价格扣除一本分残值,这个残值如果修理厂估1500元,而保险公司估2000元,这也就是差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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