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不付款给劳务公司,民工可以向总包单位索要吗?

你好,感谢刚才的回答。想再问一下,我们就是劳务公司的,总包单位分包给我公司是合法的,现在因为业主无力继续投资,造成工程停工,业主一直拖欠总包工程款,导致总包拖欠我劳务公司工程款,我劳务公司也拖欠了下属民工工资,像这种情况,我劳务公司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该如何做?请帮忙详细解释下,全分送上

劳务公司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就是债务--拖欠了民工工资,你们与民工是劳动合同关系。该如何做?首先,你们要想办法垫付民工工资,总包单位不付与民工无关,不能作为理由,但可以与民工协商,先付部分。
总包单位分包给我公司是合法的,你们与总包单位的关系是工程承包合同关系,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承担相应责任,即甲方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合同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执行。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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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9
所有的前提都是合同,你不可能没履约就索要不是嘛,不管是哪一方都是先看合同,所以有一方出问题就可以找你签订合同的人,间接跟直接也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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