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地点,只是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因公司原因需要更变我工作地点,我可以拒绝

,拒绝公司有权利开除我吗?

  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作地点,司法实践中按实际工作地点确定。至于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你是否可以拒绝,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公司变换工作地点你应当服从,如果没有,公司应当与你进行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分别处理:
一、公司或者所在部门变换地点的以及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工作地点必须变更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其它情形,可以按原工作地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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