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号(昨天)我去好又多超市买的徐福记斤两吃的,是满30-5的活动,当时称糖的价签上面打的30元,我另外零散买了点东西总共50多点,当时称完糖还问了售货员,是不是收银机自动减价,她说是,我后来回家的时候发现小票上面,没有减,这种属于欺诈行为吗?我应该如何找他们协商解决,如果是赔偿的话怎么赔偿?
可以向超市相关人员索要赔偿,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由于超市多收钱的行为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条款索要赔偿。
扩展资料:
由于多收钱为价格欺诈行为,因此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价款的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那我这种应该怎么赔偿呢
追答一般的话,10倍损失。
追问我今天去超市了、他按500的赔偿
追答嗯,常见的就是10倍。赔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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