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五等,依次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1、公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公爵”,在王或亲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一级。
欧洲诸国近代的“公爵”称号比较统一,大多可以归为三类:从拉丁文dux衍生出的爵位名,此词源原义是“领袖”。
与德语Herzog同源的称号,词源是日耳曼语,“领军”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国家有Voivode称号,是相似的“战士领袖”的意思。一般欧洲国王死后大部分是近亲的公爵即位。
2、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
近代欧洲各国的“侯爵”名称相对统一,多数与法语的Marquis同源(例如英语Marquis或Marquess),一部分国家保留了与德语Markgraf同源的名称(但在德国也通用与第一组同源的Marquis)。
法语Marquis等称号来自拉丁文marca(边疆),原意为封于边疆的诸侯。欧洲中世纪边疆与内陆的概念区别源自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对帝国行省管理的划分,比较稳定的内陆省份归于元老院管理,而不稳定的边疆省份归于皇帝管理。
中世纪以后,则把封疆贵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作最受君主信赖、管理边疆的“侯爵”,和管理内地的“伯爵”。
3、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例如,法语“伯爵”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
而在北欧国家,则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称Jarl,原意是“部落首领”,与此同源的是英国的“伯爵”:Earl。
德国的伯爵则称为Graf,使用这一名称的还有奥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经受神圣罗马帝国和奥匈帝国直接统治的国家。
4、子爵
子爵是欧洲贵族爵位之一,一般高于男爵,低于伯爵。这一爵位在英国出现于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来自古法文的visconte(现代法文为vicomte)。而这一词来自中世纪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宾格,vicecomes本意为“副(vice)侍从(comes)”。
而“侍从”(comes)则在中世纪也发展成爵位(一般译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称号还有法文vicomte和意大利文visconte等。
另外一组也称作“子爵”的欧洲爵位称号是德语的burggraf,以及同源的荷兰语Burggraaf,英语burgrave等。
5、男爵
欧洲各国贵族爵位中的最末一等一般在中文里称作“男爵”。多数国家在男爵以下还有其他世袭称号、职位,但此类身份一般不被认为属于贵族。
西南欧诸国的“男爵”一般来源于拉丁语的“per baroniam”,是欧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权的一种,意思是由国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者对国王负有相应的义务。
例如英国英格兰的男爵称为“baron”,最早是指1066年诺曼征服以后由国王直接授予土地的贵族。
因为这一身份是进入议会贵族院的最低资格,男爵被视为贵族中的最低一级。以后,此爵位逐渐发展成为纯粹的头衔,与封地性质没有一定的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西欧一些国家同源的称号有时不被认为是贵族头衔,而是贵族以外的世袭平民头衔,例如苏格兰和法国的“baron”。
所以苏格兰的男爵称号不是“baron”,而是“Lord of Parliament”,意即“入议会的勋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