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却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11月27日下午开车回家出了事故,等红灯时有个车拐过来把我车划伤了,后来交警过来判了对方全责,并让我们双方各拿了一张单子,说明天自己联系对方去修车,就完事了,也没扣押对方任何证件之类,糊弄了事一样。
11月28日,今天打了一天电话却联系不到对方,回复关机,很明显对方想摆脱这件事故,于是我打了当地执法站电话,却给回事只能自行解决,要么就去起诉,这么点小事我还去起诉?! 他说要不我们去执法者也行,我们手里也有张单子,提交申请查对方地址信息去找对方,可执法者却不出人一同解决只提供信息,还说负责人不在。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虽然车伤不重,我也上了保险,可实在难咽这口气,难道认倒霉?
但为这么点伤去起诉,再东跑西跑碰钉子?!

您好,去处理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可以要求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19
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在保险法中被称为“代位追偿”制度。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第一,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第二,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第三,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第四,第三者逃逸。
要申请代位追偿,需要提供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维修发票、定损清单,以及对方的相关信息。其中,定损清单需要到全责方保险公司拉原件,并加盖公章;在提交报销时,用的是复印件。
在申请代位追偿时,你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对方不存在主观上积极赔付的意愿。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偿的义务,那么你可以拨打12378保监会投诉热线。
有人担心代位追偿会影响自己后续的保费问题,这个是完全不用担心的。因为费改之后,保监会明确规定:无责一方,行使代位追偿不算出险;次责、同责、主责,行使代位追偿,才算做出险。所以,如果你是无责方,大可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
如果依然有这个疑虑的话,你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去法院起诉,但是自己起诉会耗时耗力,而且基层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结案周期很长,你的赔偿从立案、开庭、出判决,再到强制执行,可能大半年就过去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预交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会开庭审理。
第3个回答  2010-11-28
这种事情只能依靠交警部门,你可以再去一次交警队找当初给你们处理事故的民警,告他肇事逃逸就行了;交警会把他的车号录入电脑,等他到了年检车辆的时候就自然会找你来处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28
你联系干嘛你直接去找处理此事故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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