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的事故后,在赔付过程中实行“先强制后商业”的原则,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如果在商业三责险的保险责任内的,再由商业三责险继续给予赔付。
如果不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如果损失金额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则应同时向投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商业险公司在赔付时则应在赔付金额内减掉交强险应赔付的赔偿限额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向两个保险公司同时报案,并在两个公司索赔。
是否会得到两份赔款,楼上的意思,是否会双倍赔偿吗?当然不是的。如果是两份的话,也只能是两份赔款的合计=损失金额。保险公司是不可能让保户受益的,这个道理应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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