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一手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借款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
贷款1-5年(含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33%
2.贷款5-30年(含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3.87%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2.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总价款的80%
3.集资建房(房改房)≤购房总价款的90%
4.二手房≤购房总价款70%
5.翻修房≤购房总价款60%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贷款期限30年
2.二手房的≤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10年
4.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偿还
1.每月还款日前到所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在每月还款日前将月还本息额存入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内,委托银行代扣偿还。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