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以低价将债务人的债务转让(实为收购)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又以全额赶诉债务人,这种转让合法吗?

如题所述

这种做法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为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去公平办事没什么不妥。债权人的低价转让那是他的让利行为,你是否能够如数还款那就是你和绩权人的问题了,对于你来说只是更换一下债权人,做为债权人来说无论是谁如数追款是没错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08
问题一: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之后,原债务人便脱离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承担债务履行的义务。(详见民法通则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
问题二:第三方需要到场,表示同意,不是仅仅通知即可,因为这涉及到他的利益。前面已经提到债务承担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则不一样,仅需债权人之间的合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