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套二手房,甲方有贷款没还完,需要我的首付款去结按,才能过户。合同规定我的付款方式是甲方在4月20

买套二手房,甲方有贷款没还完,需要我的首付款去结按,才能过户。合同规定我的付款方式是甲方在4月20日之前按揭时(合同上写的是按揭不是结按),我付首付款。现在的问题是甲方在4月20日之前没能预约到银行,所以不能去按揭,这算甲方违约吗?

如果合同中没有此项约定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借口解除合同!追问

什么约定?

追答

就是关于解银行抵押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四月二十号之前办理银行解压不成功不属于违约,那你就不能以此借口毁约

追问

没说这条,当时是中介向我们保证的,4月20日之前房主去办按揭,他办不了中介会出面反正是20号之前,现在的问题是房主和中介都没在20号之前办成,说24号上午可以办,结果房主说上午来不了,要下午来,我就不信任他了,万一他收了钱不给过户怎么办?所以不就不想买了。我这样做违约吗?

追答

不违约,可以以此解除合同!

追问

如果我解除合同我先付给他的1万块房款(合同上写的是房款不是定金)能要回来吗?

追答

完全可以要回来!

追问

你是律师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4-26
你把首付款都给房东还贷款了,自己还从那用钱贷款,按合同办解约吧追问

你说什么没听懂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