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从公司账上取钱,打了借条,公司账上做了借款。这样还算职务侵占么?

如果没打借条,从银行转账直接到个人账户上,但是转账记录备注里写明是某某借款。这样还需要补借条么?

这摆明了是债务,而职务侵占是非法占有,完全两回事。
除非是非法占有在先,被发现后试图以债务来逃避处罚。追问

如果没打借条,从银行转账直接到个人账户上,但是转账记录备注里写明是某某借款。这样还需要补借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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