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性质如下:
一、刑法的阶级性质就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就是指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之一部分所具有的特征。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扩展资料: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刑法的三个基本范畴。这三者的关系是:犯罪决定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决定刑罚。换句话说,没有实施犯罪,就不负刑事责任,无罪即无责,从而也不受刑罚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法
法律性质和阶级性质。
拓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严格规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反革命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界限。刑法打击锋芒主要指向反革命分子和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在分则体系上,将反革命罪列为各类犯罪的首位,并对反革命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都规定了较重的刑罚,对罪大恶极的还可处以死刑。在总则中也对反革命分子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作了某些从严的规定。同时,根据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的精神,对那些轻微的危害行为如少量偷窃、一般性的赌博、轻微的流氓行为、后果不严重的过失行为等等,没有定为犯罪。只有那些危害社会情节比较严重,用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办法已显得不够,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处罚。
刑法的性质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就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才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应运而生。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辅激滇刻鄄灸殿熏东抹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刑法的阶级本质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
刑法的法律性质就是指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之一部分所具有的特征。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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