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搞错,你说的交通事故主体,就是交通法律法规中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但在法条中都用当事人而没有用主体这词的。
因此,交通事故主体责任的认定,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认定的。规定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用我们常用的话说,就是以当事人有没有引发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例如过中心线十来厘米与对方来车相刮,虽然这违章看似很轻微,却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要负全责。而一辆没有牌照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没有牌照上路是严重违章行为,但它侵犯的是车辆管理秩序,而不是交通安全,因此,在认定责任时,一般不单纯考虑无牌照这个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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