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符,现在施工单位将差量上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审核后,监理单位是否有权决定其工程量?
监理单位将施工单位上班的资料上报业主后,业主要求监理单位进行审核。请问监理单位对这类事项该怎么处理?是自己计算?还是业主单位的人进行计算?

好处理,应该把施工承包合同研究透了,看程序怎么走,一般关于量差根据合同有两种情况:
1、如果是单价合同,按照图纸工程量计价,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要认可的,再报建设单位
2、如果是总价包死,按清单量计价,量差列入风险费用(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不管怎么样一般建设单位会多扣少不补的。
监理工程师应该仔细研究下委托监理合同。有的地方建设单位不信任监理工程师,委托专门造价审计单位审,不让监理审核;有的地方是要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再交建设单位审,如果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建设单位要给予经济处罚;但从国家建筑业总的发展来看,以后监理工程师要从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方面要全面管理的,要累了。追问

如果监理单位也施工单位审核的量有出入怎么办?是以那个单位的工程量为准啊?

追答

当然按最少的走了,又不是最终审计;最终审计肯定专门有审计单位审的;保守点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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