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学校(个人)个人经营所得税在国税缴还是地税?按什么方式缴纳?

民办非企业学校(个人)个人经营所得税如果按季度申报所得税(按预缴方式),但收取学费是一次性收一个学期(教学5个月),那么如何确认收入?如何确认利润总额?

吉林国税小王告诉你:
1、如果你办理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则需向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你办理的不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法规定企业的范围包括企业、有经营所得的单位等等),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税还是在地税缴,与你成立时间有关系。按照税法规定,如果你学校是在2002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在国税缴纳;如果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因为学校属于服务行业,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于所得税是按季预缴,而学费是一次性收取,你可以把一学费平分成5个月,然后计算出每个季度的收入。例如你是2010年2月15日一次性收取3-7月份学费5000元,则应将5000元分成3、4、5、6、7每个月1000元,那么2010年1季度收入1000元;2季度收入3000元;3季度收入1000元。
4、利润总额=全部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其中费用包括:场地租金、教师工资、水电费、书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等吧,只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属于当期的支出,都可以扣除。
税金,主要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损失,主要指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毁损的损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2
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地税税种 营业税 · 个人所得二、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2002年1月1日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2
按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印花税等),与一般的企业类似。这些属于地税征管。
第3个回答  2011-05-01
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确认收入看你是什么会计制度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