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原告的申请有异议,可是答辩状不是在15日内上交的,我开庭交的。法院说时间晚了,不予理会。对吗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是被告,去年2月开车撞到人了,交警定我是全责。对方在今年6月向法院起诉,受法院委托去做了司法鉴定,可是没有通知我。鉴定意见书是7级伤残。要求我赔付44万。现在原告能自己开车,干活,我觉得不至于是7级伤残。而且我看那个鉴定书里的鉴定材料不充分。原告要的赔偿金也有问题,要高了。所以我想提出对原告做的鉴定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提出质疑。但是我的答辩状交晚了,我没有在收到传票15日内提交,而是开庭交的。法院说我的答辩状交晚了无效,只能按7级伤残和原告方要的费用赔偿,现在判决书还没有下来,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感谢你的帮助。这些费用我都知道怎么计算,对方确实要高了。可是法院不听,只说我们有异议,没有在收到传票的15日内提交。只能全我们默认。然后按原告要求判决。我就想问问,我对原告的申请有质疑,可是提交日期晚了。开庭交就真的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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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