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台”就是总督,这是官场尊称:
总督是清代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掌管一省或数省的政治、军事大权。特殊时期,在最高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总督有更大的权力。如为了镇压
太平天国运动,1860年,
曾国藩被任命为两江总督,第二年冬,慈禧太后授权曾国藩节制苏、浙、皖、赣四省军务。根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总督的职责是;“职掌整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群吏”。属官有“参将”和“游击”。总督的官品为从一品,帽顶为
红宝石,补服绣仙鹤。参将为正三品,游击为从三品,帽顶为
蓝宝石,补服绣豹。
提督: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
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一般来说,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
台湾清治时期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