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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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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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24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一、1、责任认定。3、如有伤残,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残疾。4、如需要继续医疗,那么还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继续医疗费。5、如有营养费,到所在治疗医院出具相关证明。6、搜集好发票、收据,假条等。
二、2、到交警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准备好证据起诉到法院。4、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和解)。5、如果被告方怠于履行判决书或者调节书中载明的赔偿义务,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2-20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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