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赔偿才算合理呢,合同款的全款还是百分之几呢?情况如下:为分得清楚,所以统称甲乙两方,甲方为采购方,乙方为供应商。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完成一工程项目,当乙方完成之后,经过验收并付上发票等程序完成后,当到结算期时,甲方老板突然反脸说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而单方面终止合同!当然实际上乙方已经完成了工程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才算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