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这种情况太多了,各地都有,开发商把在建房抵押给银行,同时又卖给老百姓,但开发商之后又没钱给银行解押,房屋不能办理产权,好像都没有解决的办法,只有拖下去,这种漏洞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老百姓真的很吃亏,希望有健全的法律来约束开发商吧,否则所有开发商都效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7
开发商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主张差价补偿吗? 一:条件在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现房),并且开发商不存在欺诈(例如隐瞒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的事实)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当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开发商和业主都应该遵守合同,不能恶意违约,假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补偿差价,那么开发商降价业主不能有此主张,否则就是不尊重契约;
二:期房和现房的区别是开发商是否办理下整栋楼的产权,这叫初始登记,是办理在开发商的名下,假如办理下了,就叫现房,反之就是期房; 三:在合同正当有效的条件下,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退房,但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不会退房; 四:假如开发商违约交房或者违约办理产权证到一定期限,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并且让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发出书面退房通知;
五:假如买房人是贷款买房,贷款没有批下来并且买房人没有其余的钱支付房款,合同目的达不到,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合同只能解除,买房人只能主张退房,但是买房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六:假如开发商一房两卖,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己付购房款。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3个回答 2019-03-10
开发商事先没有说明的情况下就属于公开欺诈,属于犯罪。如已说明,贪图价格优惠,那就两说了。
第4个回答 2014-06-10
这种情况只能愿开发商了,法院判决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