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用人单位自08年9月份入职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未为我购买社保,鉴于此种状况下,向单位提出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问题二:自愿辞职与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的有什么区别?请律师指点!律师,您好! 补充一个问题,关于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据这一点:能提供工作证件,考勤时间表,但工资是发在银行卡里面的,没有签字,这能成为证据??(能提供相关工作本人的签字文件与相关的工作邮件)是否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