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退出法人位置,如果股东找不到新的法人,或者股东不同意我退出法人的位置,我应该怎样用合法的途径把自己的法人资格去掉?去掉法人资格后,我在公司之前所签定的业务合同及财产方面有怎样的责任?我想知道法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定位。
如果我接着做法人,需要注意的是什么,特别是合同纠纷,公司债务等,哪些方面会牵连到我,会给我带来不便。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股份占90%的A,和股份占10%的B出资,朋友A请我做法人,并担当经理职务,因为当初对法人的意义并不了解,便答应做了法人,他俩负责公司的业务往来,由于是新公司,前期业务不是特别多,签了几笔合同一共不到10万,我只负责在业务往来范围内的大小合同上面签字,当然我会仔细看合同的内容,公司人数不多,待遇也还好,但我但并无实权。所有业务都由他们去拉,法人章,名章由我自己保管,其它章在财务。
出资人(A)找代办公司用我证件办理完了一切注册手续(注册资金100万也是由代办公司垫资,随后抽走)实际平日公司帐面上只是够用业务往来周转的几万块,我个人认为,这样做不会有太大问题,觉得大多数的公司都是以这种方式运作的,认为这种方式是行业里的潜规则吧,当时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时间久了人心隔肚皮,关系在好也低不过经济利益的驱使啊,可能是我现在有点多虑了,我并不认为出资人会故意陷害我,本人只是出于防范心理,而我不想在没有获取到利益的前提下去承担未知的风险,觉得自己有点傻,因为公司最近要签定一个几十万的合同,投标签字人是我,考虑到公司将来出现负债、合同纠纷等问题,首先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是我,我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牵涉的比较复杂,法人并不是挂个名那么简单,而是需要负很多责任的,小则被人追债,大则会负刑事责任,因为牵涉到金钱利益,公司要是欠债或合同纠纷以及税务出现了问题,第一个追究的就是法人,所以安全起见,工资少点,也不想冒险当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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