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打伤,看好后,打人者还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我姐姐在外地被人打伤了,又给她看好了,想问一下打他的那个人还需要付出什么法律责任??急求!!!!跪谢!!!!!!!!!!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29
如果被人打了,人家有人有事,他还说受伤害的人没有里,医药费怎么办
第2个回答  2011-02-09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要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个回答  2011-02-09
这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应承担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i、交通费、如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如果行为恶劣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2-09
主要看伤害得程度,时轻伤还是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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