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原告还在住院就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诉请求是我拒不支付原告的费用...后来原告住院了将近一年出院,出院后又追加诉讼金额为8万7,并把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
法院一审判了我赔原告7万多,由保险公司担负其中的6万.我赔偿1万多,并由我承担1600元的诉讼费和320元的保全费.
我想问的是:
1. 原告还在住院没有出院,并且住院期间我还给了他几千元的治疗费用,而他提出我拒不支付原告费用,那我算是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败诉方吗?诉讼费是由我来承担吗?
2. 保险公司说不承担诉讼费,那我要出7万元的诉讼费用吗?还是出1万多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