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被辞退
我们签的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限期的合同 试用期为三个月 我做了3个月零12天 老总说辞退我 还没给我手续 我们签的合同是1490元外加奖金补助 还有张单子(有老总签字)上面写的薪酬福利试用期3000元 转正4300元 但是我们领工资的时候 签的工资条会按合同上写的1490元基本工资+1510元的奖金补助发 我要被辞退赔偿金怎么给 按那个标准 1490 3000 4300 还是我工作工资的平均数 没有依据的辞退是否双倍赔偿 在一个没有书面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是否要给我补一个月的工资 我现在想知道 都有哪些赔偿 试用期不合法是补齐工资吗 开除是按那个标准赔 只是给一个月的赔偿金吗 是否还要补一个月工资拿 请详细回答谢谢了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有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其中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需举证证明以下内容:(1)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2)公司方根据录用条件对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你未达到录用条件;(3)考核结果告知你,并通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无故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那么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解雇的员工赔偿金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以个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是起诉的方式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