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18
严格意义上来说,侦查立案是为了查清事实,并且表示公安机关由此介入。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维护被害人自身的法律权益的方式。而公安机关只有侦查权没有审判权,所以并不是指侦查立案。但是楼主的说法也有问题,正确的期限是在检察机关决定对刑事案件公诉之日起到该案一审判决宣告之日终的这段时间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并不是由法院确定立案开庭之日起。也就是说,案子走到检察院,检察院受理并且决定提起公诉的那天,你就可以提起刑附民诉讼,只是审判开始之前,你的诉状要交给检察院一并提起,审判开始之后诉状要直接交给审判该案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