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灭六国建立了秦朝,一个新的王朝的建立在政治上也需要法律的维护。在秦国我们最熟悉的政治家就是商鞅。在历史上有着著名的“商鞅变法”。在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以后,其官制是否有根本性的变化?这件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所以这样的问题就会有千百种答案,这里我来谈谈我的观点”。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秦国商鞅变法使秦的选官制度发生的改变:先秦时期主要是世袭官制,商鞅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耕织,奖励军功,规定杀敌一人可绶爵一等。也就是说老百姓可以通过努力生产和奋勇杀敌的方式获得做官的机会。这就打破了官职世袭的模式,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军队战斗力的提高,使得秦国迅速强大起来。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我认为通过史实我们可以看出商鞅变法以后,其官制是有根本性的变化从之前的世袭官制改为郡县制。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以上就是本人对于商鞅变法这个问题的不成熟的看法不妥之处希望批评指正。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希望每一次历练让自己更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