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不小心把别人的车子刮花了,轻微,车上没人,我走了,现在很担心。

车子的轻微刮花,淡淡的一道痕,车上没人,也不认识车主是谁,所以我走了。曾想过要不要四处寻找一下车主道个歉,但这样会不会小题大作?但是,我觉得这事可大可小,万一路边有个什么闭路监控,车主生气起来一定会四处寻找录像,我没道歉一定很大罪吧。

倒车时发生事故,应当及时联系车主询问赔偿事宜,如果对方发现后报警,这种行为就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了,除了罚款外还会给予15日以下的拘留。所以在事后应当及时联系车主,积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肇事逃逸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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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3
  倒车时不小心把别人的车子刮花了,轻微,车上没人,我走了,现在很担心。
  1、担心是正常的,毕竟自己做的有点欠佳,本来也不是很大的事情。
  2、遇到这样的事,首先打110,找到车主。然后报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3、都有保险公司,进行维修,抛光,协商自己也出了多少。
  4、给车主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提高自己的素质,社会会更加和谐。
第2个回答  2015-09-01
  要回去,写上个条子,写上几句诚心道歉的话,写上联系方式。如果对方没有回音,就不用担心了。如果对方提出索赔,就给人家赔偿吧,毕竟是有过错的。这样从心里就可以踏实了。
第3个回答  2011-07-15
个人修养问题,主要是你诚恳地去承认错误,向车主道歉。我想车主应该不会太难为你,这样子折磨自己,倒不如勇敢地走出去。
第4个回答  2011-07-15
不会不会放心好了。既然走了。这个社会那么多愁善感也不是什么好事。会惹麻烦的。所以不用在意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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