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9月在学校购买了商业保险一份,买的时候是学校统一交钱购买的,没有看过相关的规定,也没有签字,学校规定直接交钱买的。然后今年7月中旬因为胆结石手术住院治疗半个月。住院前向向保险公司报告过,保险公司告知术后将资料全部带齐去保险公司报账。但是今天出院后保险公司告知我不能报销私立医院的费用。
但是我在给保险公司报案的时候,提到了我所在的医院,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告知!而且学校和保险公司串通一气,在买保险的时候根本没有给我们看相关的文件!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拿回一部分报销费用么?
但是发给我的保单上面没有定点医疗机构。
而且在入院以前,已经告知了保险公司所在医院,保险公司队定点医疗机构只字未提!
出院后才说明不能报销的原因居然是私立医院不能报销!!!
1、建议你看一下学校与保险公司签署的原件保险合同。因为一般团体保险给被保险人签发的只是保险凭证(例如:贴在汽车右上角的交强险标志就属于保险凭证,证明你投保了。)。而保险凭证一般只是证明你是此团体险的被保险人,具体条款还是要看原始保险合同;
2、如果你能提供确切的告知证明,你可以向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投诉;还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以至于保监会投诉;
学校是强迫买的!
追答这是学校的问题,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但是保险合同已经签了,必须按照合同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