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被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王某撞伤,摩托车车主是吴某,他给车子保有交强险,请问: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事故案发于2010年8月份,当时交警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本人一次手术等治疗费用一花去3万元,接下来还得进行二次手术治疗,费用近2万元。肇事者只拿了1万元,现在就不想在支付我的医疗费了。
请问:(1)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分项理赔?
(2)车主吴某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本人当时本人占道行驶了,对方是无证且酒后驾驶,交警队认定我们为同等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1、只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保险公司当然应该理赔。
2、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外的,依照责任划分按比例赔付。
无证且酒后驾驶还被判同等责任,交警明显在帮对方让保险公司多赔一些!车主的怎么能说是连带赔偿责任,他是事故当事人,超过交强部分,他当然负直接赔偿责任,难道他没买保险撞你了就不用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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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2
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分项赔偿的。
要看具体情况的,王某不是偷开的,吴某就得承担连带责任的。
责任基本合理的。
第2个回答  2011-05-02
1、只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保险公司当然应该理赔。
但交强限额最多也才1万元。
2、车主吴某和王某都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保险无关。
第3个回答  2011-05-02
由于肇事司机饮酒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交强险第九条有4小点,1驾驶员委屈的驾驶资格:;2驾驶员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上面的4种情况,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你只能让肇事驾驶员或者车主赔偿。
交警判定同等责任,合理。双方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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