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50000,有欠条 ,未标明还款日期,已经过去5年了,找不见欠债人了。可以起诉么?

如题所述

不能起诉,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约定进行起诉请求,没有约定的按照借款日期起计算一年期限内为起诉有效期。否则要么是法院不受理,即使受理也不能判你赢。如果找不到欠债人或者无财产可以执行。就算你赢了官司也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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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5
可以的,不需要标明日期,你欠我钱,可以说我有权无论何时何地要求你如数归还款项!前提是欠条有效!
第2个回答  2011-05-05
你必须找到对方,特别是对方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追问

对方没钱,但是对方的父母是有钱的,对方父母有房,有车,可是不是人家父母欠的钱啊 ,该怎么办?

追答

你只能起诉对方 和对方父母无关。

第3个回答  2011-05-05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如果找到债务人,然后向他主张债权,如果他“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是2年。
第4个回答  2011-05-05
应该已经过了起诉的期限了,好像是三年,而且你找不到欠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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