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间受工伤腿部骨折,伤还没有好老板却说不用我了,给我一个月工资把我打发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个农村人不懂法,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请好心人帮我指点指点,谢谢了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有空再到劳动局问一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有的赔偿项目与此有关。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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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5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骨折了肯定构上伤残等级了。先看病要医院开病假条,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上班支付,一分钱都不能少。拿上劳动合同和病历卡去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工伤鉴定,最后让企业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5-05
先确定一下你与老板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是雇佣关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绝不是一个月的工资就能打发的。
第3个回答  2011-05-05
找劳动主管部门。要不就拿起法律的武器
第4个回答  2011-05-05
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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