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轻微伤从犯会怎么处罚

我和朋友在KTV喝多,和对方打起来了,但是我们这边的人把对方头打破,不是我打的,我还需要处理吗?对方报警一直抓我,我该怎么处理?我确实是参与者。

打架致人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以侵害行为致受害人轻伤以上为标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5
  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2个回答  2014-07-01
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啊,民事赔偿吧
人家教唆你打架,你们这都是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能确定侵害人是谁,那么就由侵害人承担赔偿;如果不能确定侵害人,那么你们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就是受害人可以向你或者你所谓的主谋(除了你俩可能还有其他人)任何一个人请求部分或者所有的赔偿。
根据你们几个责任的不同,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如果你自己承担了全部赔偿,你可以接着向其他侵害人追要你多负的赔偿。
如果不能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平分。
很明白了吧
哥们你就采纳了吧,我急需用财富值啊追问

距离上次报警已经一个月了,这是又报警立的案,处罚会很严重吗,会不会去家里抓捕?

追答

哥们我爱死你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2

打人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