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临时工与正式工是一样的,只是雇佣关系长短的区别,主要根据用工性质来确定。
1、用于管理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2、用于销售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3、用于车间生产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4、用于在建工程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在建工程---工资(或劳务费)
如果临工工资在扣除允许扣除的2000元费用后,仍有余额的,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月工资2200元,应扣税(2200-2000)×5%=10元。
扩展资料:
计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时工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通常根据上月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缺勤日数,按照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我国计时工资一般采用月工资制。应付计时工资的计算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应付计时工资=出勤日数×日工资率
2、应付计时工资=月工资标准-缺勤日数×日工资率
计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根据有关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计算的。而计件单价是指完成单位产品所应支付的工资额,它根据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定额和日(或小时)工资率加以制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付工资
根据用工性质来确定。
用于管理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用于销售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用于车间生产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用于在建工程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在建工程---工资(或劳务费)
扩展资料: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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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付工资
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临工工资在扣除允许扣除的2000元费用后,仍有余额的,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月工资2200元,应扣税(2200-2000)×5%=10元。
“临时工工资”的税务管理
企业雇用临时工与正式工所支付的薪酬均属工资薪金,在支出时可都以工资单的形式体现。“临时工工资”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且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的依据。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l5号明确: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这表示支付的劳务派遣用工费用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依据。
劳动法对同工同酬相关法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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