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1-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那么,你这三个月的报酬应由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发放,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按4500元给你发三个月。按两个月的底薪发放违反了劳动法律对于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