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应该是您的全责。
1、您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有2个用意:
(1)保持最起码安全的一个距离。
(2)保持足够横向距离,这样视线好,能够发现被超车前方的小狗,就能够预见到被超车可能向左避让,你也能做出反应。如果被超车体形大,从前面出来的也许是行人,而被超车看到了进行避让,但是你来不及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借道行驶应付完全的安全义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