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法院立案快六个月开庭,闲犯在公安到法院一直是取保候审的,民事没调解成功,开庭快四十天没判决,

如题所述

办理取保候审后,公安局一样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还将审判。能够判实刑,主要看案件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追问

法院立案己七个月了,民事法官调解无果,开庭至今己四十天了,这样合理吗?

四十天还没有下判决,闲犯也没有改变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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