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工作10余年后改制成为该机关聘用人员,现在离退休还有2年,该机关要求解聘,合法吗?

88年被借调到目前工作的机关,改制是在2004年,2004年前由以前的单位发工资,之后由所在的机关发工资。大概在2001年时与机关签过一份合同,合同内容现在记不清了,当时也没给个人一份。该机关在前几年定了个内部规定,说是到58岁了,原借调人员要进行解聘。这合理吗?有什么办法?

不合理。
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求机关提供2001年签订的合同,他们提供不出来,就是他们无理。
内部规定58岁解聘,你可以要求办理内退,劳动关系还在机关,你也会有内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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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3
借机甩包袱。
第2个回答  2009-01-04
不合理但不会影响收入
办内退或要求解聘补偿金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3个回答  2009-01-05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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