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临时工今天(15号)发工资了,但是银行卡账户里却只有800元钱,公司也说了:以后每个月15号发工资最多只能打800元钱到临时工的银行卡账户里。如果多打了公司就会违法,其他1700元的工资都会被转进我家人三张不同姓名和卡号的银行卡账户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避税、逃税的行为?因此我今天特意还给当地税务局打了电话进行举报投诉了。不知道管不管用?800元钱只能维持生活费,钱花光了还要找家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