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关于保密协议中是否应该明确列出保密费的问题

我们公司是信息产业类公司,每个入职员工都要签保密协议,此保密协议中没有竞业限制条款。我想问一下:这种保密协议是否还需要明确列出关于保密费的条款。比如这样约定: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另外,如果这样约定之后,下面再加上: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乙方承诺,如果甲方需要并收到甲方的书面保密要求后,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可延长至五年。是否就可以理解为:员工离职后的保密期限最少是两年,而且公司是不用额外支付保密费用的。请问这种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保密和竞业限制是不一样的。保守商业秘密是义务,其实你不发保密费,员工依然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否则可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而竞业限制是有严格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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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3
楼上说的对,楼主对保密与竞业禁止概念有一些混淆,你所说的情况应当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竞业禁止期限,竞业禁止补偿,但这个补偿最好是在离职后按月发放,协议中也可约定脱密期限等。
第2个回答  2013-11-23
真是奇怪,难道星期六大虾们都不上坛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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