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裁员,9月12日通知我9月30日离职,给2.5个月补偿金,但是未提前30天通知我我要求额外支付我1个月代通知金。但是公司说如果这样的话我必须在9月12日当天就离职,而且年假带薪假等等统统作废了也不给补偿(我的年假带薪假都还没休),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