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购房,符合落户政策,所以现在要把户口从原来工作的地方落户到现在居住的城市,现在居住地派出所需要街道办开的计划生育证明(我还没结婚,所以应该开个未婚证明?),现在房子所在的办事处说需要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说你很多年都不在这里了,我们也不了解你的情况,你需要在工作单位开个证明并盖计划生育专用章。我单位就在现在的居住城市,我开了个证明并加盖了公司公章(我们单位没有计划生育专用章),户口所在地不承认,必须要专用章。那我现在该怎么办?或者能不能在单位开个证明直接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办开具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