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古代朝廷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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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编辑本段]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1)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2)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4)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7)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未废。
(8)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编辑本段]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2)除。拜官授职,褪鞘谟韫僦暗囊馑肌#?)擢。提升官职。(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9)举:提升官职,对无官人士的提拔。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极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编辑本段]中国古代常见官职一览表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 右史 司徒 司马 司空 司寇 职方
太师 太傅 大保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宰 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国 庶长 令尹 柱国 公主 驸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 九卿 太仆 廷尉 宗正 少府
将军 洗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 议郎 令史
尚书 六曹 合阁 仆射 侍中 内史 刺史 州牧 别驾
主薄 郡守 太守 长史 从事 督邮 县令 县尉 三老
亭长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台 都督 录事 护军 可汗
六部 三馆 学士 总管 元帅 留守 判官 巡检 提刑
提辖 通判 孔目 押司 大人 内阁 厂卫 太监 都司
知府 亲王 总督 巡抚 监司 州判 知县 提督 总兵
参将 散官 流内 流外 贝勒
大良造 左丞相 右丞相 大司徒 大司空 御史台
大司马 郎中令 大司农 大将军 执金吾 中郎将
尚书省 尚书令 结事中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关内侯 中书省 中书令 门下省 秘书省 枢密使
员外郎 著作郎 国子监 节度使 招讨使 都点检
观察使 按察使 衍圣公 大学土 宣政院 集贤院
军机处 翰林院 钦天监 内务府 布政使 未入流
税务司 资政院 咨议局 国务院 枢密院
三闾大夫 御史大夫 司隶校尉 将作大匠 谏议大夫
光禄大夫 绣衣直指 监察御史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翰林学土 中书舍人 都指挥使 钦差大臣 牛录额真
参赞大臣 总税务司 海军衙门
典农中郎将 北洋通商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
[编辑本段]古代秘书官制简介
主书:战国时魏国为国君保各种文字资料的人员。
御史大夫:秦朝时负责监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时,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丞相缺位时,往往由御史大夫递补。晋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负责文书工作。
令史:汉代郎以下负责文书工作的官职。分:兰台令史、尚书令史。隋:唐以后,令史变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级事务员的称谓。
宰相:封建时代“宰相为君主之幕僚长。”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
谏议大夫:西汉时称秘书工作人员的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隋、唐时录属于门下省,职责是侍从和规谏。宋代设谏院,辽金沿置,明代废除。
黄门侍郎:西汉时在宫内内服务的郎官。东汉时黄门侍郎为专职,职责是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后黄门侍郎负责掌管机密文件。
左右曹:汉代处理皇帝文书的官职。这种官职不是专职,而是加职。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处理皇帝的文书。
译官令 九译令:汉代设置的翻译官,负责翻译异国来信之语言。相当于当代的外文秘书。
符宝郎:东汉时掌管天子印玺及符节的官。
御史中丞:汉代御史大夫的下属官员,负责中央馆、图书馆,处理直达君主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察权的各部刺史等。汉以后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与司隶校尉国为最有权威的督察官。
从事:汉代刺史的佐吏,如别驾、治中、主簿等都为从事。当时各郡国也有从事。
书佐:汉代主管文书的小吏。像功曹书佐、典郡书佐等,负责起草和缮写文书。
尚书: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为尚书。
二千石曹尚书:汉代郡国守相的官傣为二千石,古习惯上称地方行政长官为二千石。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郡国守相文书的尚书被称为二千石曹尚书。
三公曹尚书: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三公职掌的文书的尚书被乐为三公尚书。
尚书令:尚书的主管为尚书令。隋、唐时逐渐形成以尚书为尚书省长官的制度,这样尚书令就不是主管文书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监督各部门的最高首长。
丞相:秦、汉时期定的制度。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重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说左右丞相,不久即废,此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书令:汉武帝时以宦官充任,职掌传宣诏令。曹丕即位后设中书监及中书令,监令同等,其权任相当于宰相,习惯上监在令前。隋、唐以后,中书监废止,只存中书令。
中书监:魏时曹丕即位后所设,与中书令同等权位。
中书省:魏晋以后,尚书令之权被中书监、中书令所代,开始以中书省为中央总机构。至梁、陈时,中书省内部事务官中有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
中书舍人:唐、宋时中书舍人是相当尊贵的官职。明代设中书科中书舍人,仅掌书写诰敕等事,官阶从七品。开始名为中书省直省舍人,后固中书省废而改称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不为人重视,仅作为外观装点而已。其中有以工书得名实际担任缮写者,清仍其制,一般称中书科中书,是无是轻者之官。
秘书令:汉末曹操为魏王,初置秘书令,掌机要文书。曹丕即位后,改为中书监和中书令。
等级与管理权限: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丞相(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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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5
中央职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丞相:辅助皇帝处理一国政事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是总领朝议和百官的奏事,以及选拔任用官吏,秩级号称万石。

御史大夫:丞相的副职,地位仅次于丞相的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掌管文书档案图籍,以及监察百官,检举非法,秩级也号称万石。

廷尉:汉代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主要职责是判罪和解释律令,秩级为中二千石。

光禄勋:主要掌管皇宫殿内的安全,并负责侍从警卫。秩级为中二千石。

卫尉:汉代皇宫的警卫长官,主要职责是保卫皇宫外殿,秩级为中二千石。

宗正:掌管皇帝亲属名籍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大司农:掌管国家财政经济一切事物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少府:掌管皇帝私家财政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水衡都尉: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置,掌管上林苑内的一切事物,秩级为二千石。

丞相长史:协助丞相管理文书等事物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御史中丞:协助御史大夫管理宫殿内兰台图书以及监督百官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郡守:汉代一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汉景帝中二年改名太守,秩级二千石,官署称郡府。

郡尉:汉代一郡内协助太守的高级武职官吏,主要掌管郡内的甲卒军事训练、考核以及郡内治安等。汉景帝中二年改名都尉,秩级比二千石。

都尉丞:都尉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秩级一般为六百石。

县令:汉代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秩级一般为六百石,官署称县廷。

县丞:县令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一县政务,尤其是盗贼、仓库等事物,秩级一般为二百石或三百石。

亭长:汉代掌管一亭事物的低级官吏,由县令任命。主要职责是维护所辖亭部范围内的治安,兼有迎送来往官吏、递送官府文书等事宜,无秩级。

诸侯王:西汉初年,诸侯王有治理其国的权力,汉景帝中五年下令诸侯王不再有此权力,而由长安派出官吏来治理。

诸侯相:西汉初年叫丞相,和长安朝廷的名称一样。景帝收回诸侯王的权力后,改诸侯王丞相为相。

内史:诸侯王国内的官职名,职责是掌管诸侯王国内的行政。汉成帝时,省去内史一职,改由诸侯相掌管行政。
第2个回答  2009-03-25
中央职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丞相:辅助皇帝处理一国政事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是总领朝议和百官的奏事,以及选拔任用官吏,秩级号称万石。

御史大夫:丞相的副职,地位仅次于丞相的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掌管文书档案图籍,以及监察百官,检举非法,秩级也号称万石。

廷尉:汉代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主要职责是判罪和解释律令,秩级为中二千石。

光禄勋:主要掌管皇宫殿内的安全,并负责侍从警卫。秩级为中二千石。

卫尉:汉代皇宫的警卫长官,主要职责是保卫皇宫外殿,秩级为中二千石。

宗正:掌管皇帝亲属名籍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大司农:掌管国家财政经济一切事物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少府:掌管皇帝私家财政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水衡都尉: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置,掌管上林苑内的一切事物,秩级为二千石。

丞相长史:协助丞相管理文书等事物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御史中丞:协助御史大夫管理宫殿内兰台图书以及监督百官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郡守:汉代一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汉景帝中二年改名太守,秩级二千石,官署称郡府。

郡尉:汉代一郡内协助太守的高级武职官吏,主要掌管郡内的甲卒军事训练、考核以及郡内治安等。汉景帝中二年改名都尉,秩级比二千石。

都尉丞:都尉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秩级一般为六百石。

县令:汉代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秩级一般为六百石,官署称县廷。

县丞:县令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一县政务,尤其是盗贼、仓库等事物,秩级一般为二百石或三百石。

亭长:汉代掌管一亭事物的低级官吏,由县令任命。主要职责是维护所辖亭部范围内的治安,兼有迎送来往官吏、递送官府文书等事宜,无秩级。

诸侯王:西汉初年,诸侯王有治理其国的权力,汉景帝中五年下令诸侯王不再有此权力,而由长安派出官吏来治理。

诸侯相:西汉初年叫丞相,和长安朝廷的名称一样。景帝收回诸侯王的权力后,改诸侯王丞相为相。

内史:诸侯王国内的官职名,职责是掌管诸侯王国内的行政。汉成帝时,省去内史一职,改由诸侯相掌管行政。
第3个回答  2009-03-25
大将军 14 五狱华斩 分身斩文: 丞相 14 八卦阵斩 天剑神威武: 骠骑将军 13 雷光焦狱 天剑神威 神鹫空袭 华莲轰天武: 车骑将军 13 炎兽杀阵 华莲轰天文: 卫将军 13 日月轮斩 八卦阵斩 旋灯怒张文: 司徒 13 驷喷辒车 旋灯怒张 地狱之门武: 前将军 12 龙卷旋风 土遁隐杀 驷冲车武: 后将军 12 剑轮斩 炎兽杀阵武: 左将军 12 驷冲车 华莲轰天武: 右将军 12 罗煞之盾文: 太尉 12 活天术 井阑冲车文: 太傅 12 炎兽杀阵文: 大司马 11 驷冲车 井阑冲车文: 军师将军 11 剑轮斩武: 羽军将军 11 日月轮斩 噬血魔刃 铁轮血斩阵武: 征南将军 11 风龙旋 神鹫空袭武: 征西将军 11 火龙焰武: 征北将军 11 地龙震武: 征东将军 11 水龙涛 冲射龙炮文: 军师将军 11 水龙涛文: 司空 11 食尸鬼阵武: 镇南将军 10 风龙武: 镇西将军 10 火龙武: 镇北将军 10 地龙武: 镇东将军 10 水龙武: 龙纕将军 10 月轮烈光斩 天剑神威武: 奋威将军 10 月轮烈光斩武: 镇东将军 10 剑轮斩文: 辅国将军 10 心剑齐发 罗煞之盾文: 大司农 10 神鹫空袭武: 破虏将军 9 冲射龙炮武: 安东将军 9 心剑齐发武: 奋武将军 9 炬石炼狱文: 安国将军 9 活天术文: 散骑常侍 9 水龙羌: 单于 9 剑轮斩 火龙怒焰 蛮: 蛮王 9 地龙极震 心剑齐发倭: 关白摄政 9 风龙天旋 火雷鬼破玉武: 平东将军 8 炬石炼狱文: 御使中丞 8 雷光焦狱倭: 太政大臣 8 风龙旋 隐忍镖阵羌: 北院大王 8 火龙焰 天剑神威 食尸鬼阵蛮: 国主 8 地龙震 噬血魔刃 罗煞之盾倭: 内大臣 8 风龙武: 平虏将军 7 炬石炼狱羌: 南院大王 7 火龙 炬石炼狱蛮: 大洞主 7 地龙 火箭天袭武: 荡寇将军 7 强火柱 火箭天袭 冲射龙炮文: 黄门郎 7 狂雷天牢文: 中常侍 7 龙卷旋风文: 羽林监 6 强火柱文: 符节令 6 罗煞之盾武: 振武将军 6 火轮涛杀武: 振威将军 6 滚石怒冲武: 威虏将军 6 火箭天袭武: 扬武将军 5 火箭天袭武: 鹰扬将军 5 连弩狂涛武: 横野将军 4 连弩狂涛羌: 大当户 4 冲射龙炮文: 招文将军 4 赤焰火海文: 郎中 4 赤焰火海

是三国游戏的,你只看官位就可以了,是从高到底排的。
第4个回答  2009-03-26
各个朝代都有不同 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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