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对方面部轻微外伤,治好后不出院,(现在不打针也不吃药,人也很少呆在医院)
说头晕,有脑震荡,也不去做鉴定,说要么给钱,要么我就转到省级医院住院.
对方也不找交警处理,交警让其做鉴定也不做.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交警说他们也没有办法,也不结案,要我跟对方拖时间,交警的做法对吗?
交通事故处理没有时间限制吗?
转院是对方想转就能转的吗?转院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请一一答复,感激不尽!!!!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