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责任,我次责任,该如何赔偿?

对方开小车与我骑无牌摩托相撞,交警说我次责任对方主责任,经伤残鉴定我一个十级一个九级,经算残疾赔偿金6万9我也要负责30%吗?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全赔。医疗费大概12万,我也要承担30%吗?还有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我也要承担30%吗?

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自己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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