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责能赔偿吗

如题所述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不能赔偿。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并不全部属于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赔偿,则为工伤。反之,则不为工伤。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按照工伤来处理的话,你必须是同等责任或者是没有责任。只要你是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的都不能按照工伤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处理的话,那所有损失就是你自己承担。能不能赔偿那就看你的车辆是什么保险了。如果你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和车上人员座位险。那么发生事故以后你受伤了,车辆也撞坏了,保险公司都是正常理赔的。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买上述两个险种只是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交强险是指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你的损失。所有的损失都要你自己承担。
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区别: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对于您自己车辆的修理费,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之后,如果您投保了车损险的,则由您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的余额;如果没有投保车损险的,则应由您个人承担。对方车辆的修理费,先由您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而您也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如果您没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对方修理费的余额应由您个人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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