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 管制
B. 有期徒刑的缓刑
C. 拘役
D. 剥夺政治权利
选项:A、C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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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8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第2个回答  2016-08-09
判决执行机关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司法局,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有期徒刑剩余刑期3个月以下的和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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