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有效的,但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是有期限的。
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借款人必须在最后还款日的第二天起,积极的向欠款人主张债权,如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不主张债权,则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未约定还款时间,则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但是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依旧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07年1月,卢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好友张某借了5,0000元。由于张某和卢某私交甚好,张某便不要卢某打欠条,可是卢某却坚持要立下拮据,于是卢某当即立下一张借条,借条上写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和两人签字,但却没有写上还款日期。
时隔两年,张某因急需用钱便找到卢某让其还钱,但多次催还卢某都以现在没钱为由,拒绝还钱,张某一气之下,将卢某告上法院。
最后法院认为,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所以对于在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的情形,应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一般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保护期20年。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你好,请你看看,这是当时的借条
希望你给个意见
谢谢
追答 1、借条,从形式上看,原则上是有效的;
2、双方约定分期还款,一共是二次。
第一次是明确的;第二次还款日期是有分歧的,年前,可以是阳历,也可以是农历,但即使是农历的新年,也是有明确时间约定的。
3、根据上述情况,这个借条的还款日期是明确的,诉讼时效是二年。
但诉讼时效也分二部分,第一次的15000元,应当在2017年10月19日前向法院起诉;第二次的15000元,应当在2018年的年前(或元旦前,或春节前)向法院起诉。过了期限后,借条仍然是有效的,只是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其实这个借条是张强逼我这个朋友王雷写的,因为我朋友王雷做生意被别人骗了20多万,但是这个时候张强知道王雷亏钱了,所以逼他写了这个借条,其实这个3万是我朋友王雷以公司的名义买张强的货物欠的款子,你说我朋友应该采取什么办法
追答1、是否以公司的名义,外人无法知晓;
2、你朋友应当与公司说明情况,让公司及时归还欠款;
现在他想还也没有钱还啊,他的钱被别人骗了
如果这个人拿着借条去我朋友老家找他家人要怎么办,如果找他家人要这个属不属于犯法?
追答一、谈不上违法,因为,家人完全可以拒绝;
二、如果家人自愿归还的,法律也不干涉;
有人说这个借条根本不成立,你怎么看?
追答不好意思,你追问你满意的答案吧,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借钱条签字
追问他们都说借条有20年的期限
你看看,给个意见,我朋友很盲目
追答不正规,这拜写,借条,今王雷向张强借人民币30000万元,参万元整,2015年10月19日,借款人,王雷,按手印,还款日,xxxx,还多少写明,
你那条不生效,没手印,签字,只写借多少,还的不用写上,
想懒帐你那条什么都不是,不受法律保护,
找个中间人,不用做担保,只是证明有这事
不明白点关注,我电话告诉你
追问为什么,我给你发信息发不了呢,怎么回事?
在吗
为什么我私信给你发信息却发不出去怎么回事
有些事情我还想跟你聊聊
你贵姓,怎么称呼你?
追答你说,什么事
追问朋友又想了想,借条应该是这样写的
追答不用写还那部分,写借15000元即可,借款人,xxx,手印,年月日,
追问我朋友是这样想的,他说张强太过分了既然逼他写这个借条,所以我朋友想既然你这么对我,我朋友想干脆就先赖着,你说根据这个借条上写的情况,我朋友如果想赖,可以赖的掉吗?
追答可以,没有手印,中间人,保人,无借款曰期,在法律上不生效,不受保护
追问嗯,谢谢你
这是我手机号18067590987
你手机号多少,要是以后有急事我可以打你电话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如果这个人拿着借条去欠钱的家里去要钱,这个欠钱的人不在家里,可以向其家里人要钱吗
追答可以找他家人
追问但是借钱的不是他家人啊,这么做应该犯法吧